通知

2017/10/12-关于开放图书馆教师与研究生多人研讨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

为更好地满足全校教师和研究生学术团队进行研讨的场地及设备需求,我馆B区改造后共建成用于学术研讨、课程研讨等活动的多人研讨间13间,经过紧张的施工、采购和设备调试,已可对大家开放,现将试运行期间开放情况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供全校教师和研究生预约使用,每个房间须3人及以上组团方可预约,且严禁转让非申请人或不符条件人员使用。

二、开放时间:因系统仍需细化调试,目前试运行期的开放时间为每周周一到周五的8:00—16:20。

三、研讨室地点:图书馆5楼B区。

四、单次使用时限: 1—4小时,最长不超过4小时。

五、提供设备:桌、椅、投影、白板。

六、预约及使用手续办理:

网上提前预约:用户在校园网(或校外通过VPN)访问IC空间管理系统:http://202.195.149.63(或通过点击图书馆主页的“空间与设施”,再点击“研习小间”),可预约2天之内(含当天)开放时间中的时段。首次预约前,务请注意点击系统主页左侧“个人中心”中的“用户信息”,填写完善个人信息,便于审核联系,其中联系电话为必填项。预约时,研讨主题必须注明。主预约人为组长,至少需另二人为小组成员。目前系统设定组长或小组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教师。

七、预约信息务须真实,且需图书馆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

八、咨询电话:85915733(15733)  

联系人: 张老师、惠老师

其他具体情况,请参阅附件。

附件:《江南大学图书馆教师与研究生多人研讨间暂行使用管理办法》

欢迎全校教师和研究生团队预约使用。

 

江南大学图书馆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江南大学图书馆教师与研究生多人研讨间暂时使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满足全校教师和研究生学术团队进行研讨的场地及设备需求,图书馆特建成用于学术研讨、课程研讨等活动的多人研讨间。

一、服务对象:

供全校教师和研究生预约使用,每个房间须3人及以上。严禁转让非申请人或不符条件人员使用。

二、开放时间:

试开放期间,暂定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8:00到16:20

三、单次使用时限:

1-4小时,最长不超过4小时

四、预约及使用手续

1、网上提前预约:用户在校园网(或校外通过VPN)访问IC空间管理系统:http://202.195.149.63(或通过点击图书馆主页的“空间与设施”,再点击“研习小间”),可预约2天之内(含当天)开放时间中的任意时段。

2、首次预约前,请点击系统主页左侧“个人中心”中的“用户信息”,填写完善个人信息,便于审核联系,其中联系电话为必填项。同时也可修改个人密码(初始密码为一卡通卡号)。

3、预约时,主题一定要写明,主预约人为组长,至少需另选定一人为小组成员。组长或小组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教师。

4、预约信息需图书馆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

5、在预约时间生效前可以修改预约时间段。若小组成员中有人无法赴约,则主预约人应登录系统,修改/删除该成员或删除本次预约;若主预约人或所有成员都无法赴约,应直接删除本次预约(一旦使用时间开始,则无法删除本次预约)。

6、预约审核通过以后,需在预约时间开始后20分钟内刷卡(将一卡通紧贴房间门口PAD屏下端)进入。超过20分钟无一人到达的,预约自动取消,并记违规一次,累积三次违规,进入黑名单,主预约人将被暂停30天预约权限。

7、在预约时间内,如需提前结束研讨而集体离开,务请在预约系统主页“个人中心”中的“个人预约”里进行“提前结束”操作,释放出该研讨间。

8、离开房间请按房间中房门旁的【Door】开关按钮,再次进入需刷卡。如按【Door】开关无法出门或遇到其他紧急情况,请拨打房间内张贴的管理员电话。

9、如需使用多人研讨间内的投影仪和电子白板,具体使用方法可咨询管理人员。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需及时回归原处。

五、使用要求

1、多人研讨间须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禁从事非学术、研究性质的活动。

2、请自觉爱护多人研讨间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擅自挪用或损坏室内设备,如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使用者赔偿。

3、研讨间为公共场所,言行举止请文明得体,研讨时注意控制音量,不可喧哗影响他人。

4、如在使用研讨间时需在室内张贴或悬挂有关物品,仅限使用透明胶带或普通胶水,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及其他需专业清理的胶带和胶水,并在离室前清理干净。

5、请勿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进入,离开时请带走个人垃圾,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

6、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特别是各类电子产品),如有遗失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

7、使用期间,图书馆有权对研讨间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要求使用人中止使用。

8、使用中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老师联系,请勿擅自处理。

9、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如有不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之情形,将停止其使用权并请该读者离开;情节重大者,报请使用者所在学院(单位)或由学校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研讨间尚属试运行,如以上规定仍存未尽事宜,由江南大学图书馆解释,务请各位读者配合。

 

江南大学图书馆

2017年10月11日